在烏干達做生意 此外,如果這種做法是針對兒童的,那麼附件一第 28 點就特別相關,因為它禁止直接向兒童呼籲。 針對兒童可能產生的有害影響也證明了根據《通用數據保護條例》(365) 的特殊保護是合理的。 一些社交媒體平台已成為廣告、產品發布和消費者評論的場所。 因此,由於商業元素與用戶生成的社交和文化內容混合在一起,它們可能會增加隱藏廣告的風險。 此外,消費者可能並不總是意識到零售商正在使用社交媒體進行營銷目的。 公司設立 第三方商家通過社交媒體平台進行的商業行為,包括欺詐、虛假或誤導性的用戶評級或評價、直接向兒童招攬、垃圾郵件和訂閱陷阱。 商家發表的評論是否意味著“由實際使用或購買過該產品的消費者提交”取決於普通消費者如何看待它。 評論不一定必須以這種方式呈現- 對“消費者”或“消費者/用戶”評論的更一般引用可能會導致普通消費者將其視為來自已使用或購買該產品的其他消費者的評論。 個人數據、消費者偏好和其他用戶生成的內容具有經濟價值,並且通常與第三方共享。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和《消費者權利指令》)要求有關第三方賣家狀態的信息必須基於該服務提供商的聲明,然後在線市場將其轉發給消費者。 因此,在線市場可以主要依賴第三方賣家提交的聲明。 台北會計師 這種做法與電子商務指令的禁止規定一致,即當電子商務指令的相關條款適用於在線市場時,不能對在線中介機構施加一般監控義務。 然而,這並不影響在線市場在非法內容方面的義務,例如需要對引起平台注意交易者特定欺詐性報價的報告採取行動(344)。 它還可以指個人為獲取利潤而生產和銷售商品和服務的有組織的活動。 此外,“業務”一詞可能包括國際公司獨資經營的業務。 貿易是一個基本的經濟概念,包括商品和服務的買賣。 換句話說,它是各方之間的商品或服務交換,或者是買方向賣方支付的對價。 當商品和服務不使用金錢來交換其他商品和服務時,這稱為易貨貿易。 在普通合夥企業中,所有合夥人享有相同的權利和責任,每個合夥人都可以代表企業簽署合同。 合夥人或非合夥人經理(類似於公司董事會)在做出重大決策之前必須達成一致或多數同意。 合格會計師 合夥人除了分享利潤和損失外,還對合夥企業的債務和義務承擔無限責任,我們稱之為連帶責任。 這意味著,如果合夥企業因一名合夥人的疏忽而被起訴,其他成員可能要承擔責任,並且債權人可能會扣押他們的個人資產。 合夥人無需創建或提交任何公司註冊文件即可正式建立並開始運營普通合夥企業,這使其成為一種便捷的解決方案。 土耳其公司的經理在公司中扮演著最重要的角色之一。 對於私人公司,股東必須任命至少一名公司董事。 法院一貫認為,即使在消費者不質疑合同條款公平性的情況下,國家法院也必須依職權評估不公平合同條款 (62)。 依職權檢查的要求是合理的,因為考慮到《合同不公平條款指令》建立的保護製度是基於這樣的原則:與賣方相比,消費者在談判機會和利益方面均處於不利地位。 信息水平,這種情況導致接受賣方預先確定的條件,而消費者無法影響其內容(64)。 因此,存在一個真正的危險,即消費者,特別是由於缺乏意識,不會依賴旨在保護他們的法律規範。 此類信息要求通常比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下的信息要求更為具體。 除具體規則外,有關有組織旅行形式的指令並不妨礙將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適用於旅行套餐和旅行服務團體。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認識到自律機制的重要性,並明確了行為準則官員和監管機構在執行中的作用。 除了實施 UCP 指令之外,成員國還可以鼓勵規範負責人積極尋求公平的商業慣例。 關於消費者權利的指令還在第 8(2) 條中包含了提高在線支付透明度的具體規則。 根據第 8 會計師事務所 條第 2 款,對於以電子方式簽訂的遠程合同,貿易商有義務提供有關商品或服務的基本特徵、價格加稅、合同期限以及消費者義務的信息。 以清晰、清晰可見的方式,以及在消費者下單前直接在訂單上提供;在訂購過程的早期階段提供這些信息是不夠的。 還必須向消費者提供明確承認訂單需要付款義務的可能性,包括常規金額,例如通過單擊明確標記的按鈕。 然而,在本案中,消費者要么沒有收到所要求的信息,要么發現自己承擔著他們不同意的合同義務。 該行為準則還規定,會員不得利用消費者的經驗不足或脆弱性(年齡)。 然而,相關能源供應商卻利用了其接觸的許多老年人 (177)。 虛假陳述商家(包括其商業行為)或產品得到公共或私人實體的認可、批准或許可,或在不遵守認可、批准或許可條款的情況下做出此類聲明。 在兼容性方面,這種值得商榷的做法被稱為“山寨包裝”,在線下和線上購物渠道中都可以找到。 這無非是設計產品包裝(或商業外觀)以賦予其知名競爭品牌的一般“外觀和感覺”的做法。 會計服務 消費者保護機構已對一名貿易商提起訴訟,該貿易商謊稱其消費貸款利率是市場上最低的。 此外,該交易商在廣告中歪曲消費者無論其信用度如何都會獲得貸款(155)。 因此,如果由於過於可信和無知,一些消費者甚至被最誠實的商業行為所欺騙,或者對此做出非理性反應,那麼該商業行為可能不會被歸類為欺騙性行為。 該標准在審查與弱勢消費者有關的商業行為時增加了相稱性要素。 青少年是另一個經常成為欺詐交易者目標的消費者類別。 特別吸引青少年的廣告產品可以利用他們的不成熟和輕信、粗心或魯莽以及願意冒險的特點。 然而,如果產品標籤沒有明確揭示產品的差異,則與“雙重質量”相關的欺騙行為也可能發生。 在這些情況下,負責食品法的當局會檢查向消費者提供食品信息的法規以及定義成分要求的相關產品特定法規的遵守情況。 在由不同機構負責執行不公平貿易行為指令和相關食品立法的成員國中,這些機構應密切合作,以確保對同一貿易商和/或交易行為的調查結果保持一致。 會計事務所 負責執行 UTP 指令的國家當局在與“雙重質量”相關的潛在誤導性執法實踐中進行的調查通常基於產品成分信息,該信息按照 UTP 指令的要求在包裝上標明。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12 條涵蓋了貿易商提出的主張,即儘管存在顯著差異,但商品仍被合理地銷售為相同商品。 發行人運作的法律及依據該法律所採用的公司形式。 如果法定審計師拒絕準備年度財務報表的審計報告,或者報告包含保留、意見改變、免責聲明或警告說明,則必須給出理由,並說明保留、意見改變、免責聲明,或必須完整解釋注意事項。 如果年度和半年度財務報表均已公佈,則只要年度財務報表的日期晚於半年度報表的日期即可。 公司設立 三.自最近公佈的經審計財務報表所涵蓋期間結束以來,發行人的監管環境發生重大變化。 可轉換證券、可交換證券或帶有期權的認股權證的數量,以及轉換、交換或認購的管理條件和程序的說明。 發行人、代表其或其附屬公司持有的發行人股份的數量、賬面價值和票面價值。 其提交的報告中詳述的風險,包括公司最近提交的報告。 德國企業的業績和競爭力取決於其在國際市場上的地位。 以近18%的份額,在世界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中也佔據著顯著的地位。 在處理世界貿易 2/3 的 28 個國家中,有 15 個國家的德國是第一大供應國。 同時,德國市場也為對外貿易和合作夥伴提供了良好的機會。 法院還回顧說,附件一的規定不禁止特定做法,這一事實可能構成指令一般規定(第 5 條至第 9 條)下的不公平。 編制附件一清單的目的是讓執法者、貿易商、營銷專業人士和消費者認識到某些做法,並對其提供更直接的執法回應。 如果能夠證明經營者使用了列入黑名單的貿易行為,國家執法部門無需進行專門調查(即不需要審查該行為對普通消費者經濟行為的影響)採取行動並製裁這種做法。 從評估的角度來看,服務的使用是否需要消費者有意識的行為或者消費者是否可以禁用服務並不重要,因為在沒有足夠信息的情況下,無法確定消費者是否已經禁用了服務。 公司設立 根據第 7(4)(d) 條,如果付款、交付和履約條件與專業注意的要求不同,交易者有義務提供有關信息。 這意味著,只有當這些條件對消費者產生不利影響(與貿易商合理期望消費者提供的專業知識和關懷相比)時,才必須顯示此類信息。 根據個別調查,商戶商號的公佈可能足以滿足第 7 條第(4)(b)款關於商戶身份的要求。 銷售合同中必須包含正式名稱,但這並不一定符合第 7 條第(4)款規定的重要信息。 國家法院禁止這種做法,因為這些言論構成了附件一第 28 點中對兒童的直接上訴 (264)。 經銷商在互聯網和報紙上發起了一項廣告活動,購買兩條新輪胎即可免費獲得兩條輪胎。 事實上,該活動中的兩種輪胎的價格是之前零售價的兩倍。 根據國家主管部門的規定,附件一 會計服務 (257) 第 20 點禁止這種與購買相關的促銷活動。 如果貿易商無法提供足夠的相關證據來證明消費者使用該產品可能產生的物理效果,則該聲明屬於附件一第 17 點所列禁止商業行為的範圍,如果存在以下情況:沒有歐盟部門立法。 商家了解消費者在賭博和視頻遊戲中的隨機內容方面的購買歷史。 然後,針對消費者提供包含類似元素的個性化商業通信,以便提高選擇此類產品的可能性。 禁止虛假陳述消費者評論並不影響商家的權利和義務,商家提供評論以阻止虛假負面評論,作為確保評論來自實際使用或購買產品的消費者措施的一部分。 一家國家法院認為,主要比較和預訂服務的做法具有欺騙性,允許酒店通過支付更高的佣金來操縱排名 (351)。 積分適用於所有能夠搜索“產品”(即商品、服務、數字內容)的商家,包括搜索引擎。 會計師 默認排名參數的描述可以保持通用並且不需要針對每個搜索查詢以定制的方式顯示(347)。 信息必須以適合遠程通信的方式清晰、易於理解地提供。 還明確指出,它必須出現在電子界面的特定部分中,可以從提供報價的頁面直接輕鬆地訪問該部分。 最後,在 Kamenova 案中,該案涉及在線平台上的個人賣家,法院制定了確定某人是否為交易者的附加標準(參見第 2.2 節有關交易者概念的內容)。 在水療中心,通過團購平台購買可享受 50% 的折扣。